关于在全市人防系统开展迎接 党的二十大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20 21:59 来源:本网字体: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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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22-09-20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2-00064
- 责任部门: 市人防办
九人防办字〔2022〕33号
党的二十大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防办,机关各科(党总支)、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九江市2022年省安委会安全生产巡查反馈问题隐患整改工作方案》(九安发〔2022〕21 号)、《全市“防风险、保平安、迎二十大”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九消专委〔2022〕1 号)要求,为扎实做好人防系统安全生产工作,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经研究,决定在全市人防系统开展迎接党的二十大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始终保持如履薄冰的高度警觉,坚持底线思维,克服麻痹思想,压紧压实监管部门监督责任、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入开展人防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精准发现和有效整改安全隐患,坚决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二、检查重点
(一)主体责任单位责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组织架构是否健全,主要领导、分工领导、岗位人员责任链条是否明晰;规章制度是否完善;工作部署、总结、值班交接等工作是否有安全生产内容;日常检查(自查)是否落实,有无登记记录;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尤其是监管部门前期检查时指出的问题隐患是否按要求落实整改。
(二)在使用人防工程。要明确在用人防工程的维护管理责任。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结合人防工程平时使用登记备案,签订责任书,明确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公用工程由各级人防部门负责、单位工程由工程所属单位负责、住宅小区人防工程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突出排查人防工程结构是否稳定;人防门、风管、风机等吊装设备是否稳固;工程内有无存储和生产易燃、易爆、腐蚀性、放射性、有毒有害物品;是否改变人防工程平时用途,尤其是涉及人员密集、人员长时间停留、生产厂房、物资仓库用途的;是否存在乱拉电线,违规充电、使用电气设备等现象;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是否齐全完好。
(三)早期人防工程。重点排查是否存在顶板开裂、孔口破坏、渗漏水严重等危及工程结构和地面建筑交通安全的隐患;人防工程口部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实;该整治的是否按省人防办要求整治到位。
(四)在建人防工程。重点检查由人防部门建设的各类人防工程和社会资金投资建设的单建式人防工程的施工安全情况。一是检查施工安全管理规范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对安全制度、安全常识的知晓和遵守情况。二是检查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组织建立和履职情况,安全管理责任部门和人员对安全责任、岗位职责、安全常识掌握情况,人员在位和履职情况。三是检查落实安全防护措施情况,施工安全防护方案制订情况。四是检查施工设备管理情况,对工地的机具、设备、线路和施工人员的作业程序及行为等进行认真排查,做好防电伤、摔伤、砸伤等工作。五是检查安全责任明确情况,各级人防部门自建人防工程,要与施工方(或代建方)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做到责任明确。
三、责任分工
(一)浔阳区、濂溪区人防办负责所辖(维护管理责任分工范围)早期和在使用人防工程的安全检查,市人防工程维护管理中心负责督促指导。其他县(市、区)人防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在建、早期、在使用人防工程进行检查。
(二)市人防质监机构负责协调有关单位指导、检查和督促在建人防工程安全生产工作。(责任部门:人防质监站,责任领导:张术培、干杰)
(三)早期人防工程及口部房、基本指挥所、地面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警报设施安全生产,由人防工程维护管理中心负责。(责任部门:人防工程维护管理中心,责任领导:金凯、叶桁)
(四)办公大楼、食堂的消防安全由综合科负责。(责任部门:综合科,责任领导:田志、顾春锋)
四、工作安排
(一)排查整治阶段(9 月 22 日至 10 月 15 日)。各属地、各部门要按照“边排查、边上账、边整改”的原则,集中力量开展地毯式排查,做到逐一过筛,力求不留死角、不留盲点对排查发现一时无法整改的隐患问题要逐一登记,及时动态更新;对上账隐患问题,要明确整改期限,督促责任单位落实整改。对于未按时进行整改的,要采取警示、约谈、多部门联合执法、综合整治等措施打击、震慑违法违规行为。
(二)严管严控阶段(10 月 16 日至党的二十大结束)。10 月16 日前,针对上账未整改到位的突出安全隐患,要采取停止使用等严管严控措施;对不放心、不托底的薄弱单位(工程),在10 月 16 日至党的二十大结束期间实行重点督促,安排专人每日一巡。
(三)总结提高阶段(党的二十大结束后 5 日)。针对本次大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对症下药“治顽疾”,建章立制“防未病”,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提升安全工作水平。各单位请于党的二十大结束后 5 日内将安全检查总结和问题及整改情况清单报送市人防办工程科。
五、有关要求
(一)认清形势,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从讲政治、讲纪律、讲大局的高度,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充分认识重要节点、非常时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的重要性,要充分理解非常之时必须有非常之举措的必要性。要有隐患就是事故的忧患意识,通过安全大检查深入全面地查找问题隐患,用坚决果断的措施抓好问题隐患整改。不要因刚刚搞过安全大检查而放松要求、降低标准,不要因人防工程坚固牢靠用途单一而滋生麻痹、心存侥幸,切实加强安全大检查和问题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安全大检查扎实有效。
(二)加强领导,严密组织实施。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党政领导责任、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和员工岗位责任,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搞好任务分工,细化责任担当,扎实推进检查工作落实,市人防办将视情况对各责任单位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对思想不重视、工作图痕迹不求实效的将予以严肃批评。
(三)注重整改,及时反馈情况。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紧盯问题隐患,有效整改清零。9月29日前、10月14日前分别上报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清单(附件2),遇有重要问题及时汇报。
附件:1.人防工程安全生产检查情况登记表
2.全市人防系统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清单
九江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2年9月20日
附件1
人防工程安全生产检查情况登记表
工程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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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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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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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 度 纬 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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隶属单位 (开发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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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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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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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及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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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时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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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平时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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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签订责任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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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识标牌是否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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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防火、防汛等应急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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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 查 情 况 登 记 |
检查人: 年 月 日 | |||||
问 题 整 改 情 况 |
验收人: 年 月 日 |
附件2
全市人防系统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清单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序号 |
工程 名称 |
存在 问题 |
整改 措施 |
整改 时限 |
责任单位 责任人 |
整改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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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及联系电话:
情况汇总:1.共组成督促检查组个,检查人防工程个。2.共发现安全问题隐患个(其中,早期人防工程个,在用人防工程个,在建人防工个),下达整改通知个,已经完成整改个(其中,早期人防工程个,在用人防工程个,在建人防工程个)。
3.共投入人防工程安全隐患治理经费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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