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关于印发《全市打通人防工程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28 16:52 来源:本网字体: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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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24-06-28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4-00230
- 责任部门: 工单运维组
各县(市、区)国防动员办,办机关各科(党总支),维管中心:
现将《全市打通人防工程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九江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4年6月28日
全市打通人防工程消防“生命通道”
集中整治实施方案
近年来,消防“生命通道”被占用、堵塞现象屡禁不止,影响疏散逃生造成人员伤亡的情况时有发生。根据江西省国防动员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打通人防工程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国防动员办综〔2024〕51号)、《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九江市打通消防“生命通道 ”集中整治方案的通知》(九府办发〔2024〕15号)要求,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杜绝类似安全事故发生,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自即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集中整治人防工程内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问题隐患,依法全面拆除人防工程内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等障碍物、拆除违规封堵设施,进一步建立健全从根本上打通人防工程消防“生命通道”的制度机制、责任链条和防控体系。具体工作任务:
(一)动员部署(2024年7月5日前)。各级国防动员主管部门制定本地人防工程领域的实施方案,细化任务措施,明确职责分工,作出专题部署。广泛发布《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消防“生命通道”管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
(二)自查自改(2024年7月5日至7月15日)。由各级国防动员主管部门发动单位场所,对照整治重点进行自查自改。
(三)排查整治(2024年7月5日至2024年12月31日)。各级国防动员主管部门对辖区内人防工程组织开展全面排查整治。2024年7月15日底前,完成人防工程内及所属地面物业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等障碍物拆除工作,完成在上述生命通道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或给电动自行车充电、在人防竖井及疏散通道堆放可燃杂物等问题整改;2024年10月底前,完成公众聚集场所等打通人防工程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工作。
(四)巩固提升(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对存在的普遍性、系统性问题进行梳理,健全完善确保人防工程消防“生命通道”畅通的长效机制。
二、整治范围
(一)人员密集场所人防工程:公众聚集场所(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码头、民航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以及公共娱乐场所等),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公共图书馆,公共展览馆、博物馆,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办公楼和员工集体宿舍,旅游、宗教活动场所等;
(二)其他公共场所人防工程:文物保护单位、剧本娱乐场所、办公场所、培训场所、地下轨道交通等;
(三)居住场所人防工程:住宅小区、公寓楼、群租房等;
(四)仓储场所人防工程:商业类仓库、物流仓储等;
(五)其他单位场所人防工程。
三、整治重点
(一)占用、堵塞或封闭、锁闭人防工程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
(二)人防工程内未能保证火灾从内部直接向外推开,未在门上设置“紧急出口”标识和使用提示;
(三)在人防工程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或给电动自行车充电;
(四)在人防工程竖井、疏散通道违规堆放可燃杂物。
四、任务措施
(一)发动单位场所自查自改。各级国防动员主管部门要向社会广泛宣传发布、张贴《通告》,全面压实单位场所(含住宅小区,下同)业主、使用方或委托管理单位的主体责任,发动单位场所紧盯4项整治重点,认真开展自查自改,自觉畅通人防工程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主动拆除人防工程“生命通道”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彻底清理人防工程竖井、疏散通道上堆放的可燃杂物。
(二)组织基层全面排查整治。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级国防动员主管部门负责对辖区单位场所人防工程开展消防“生命通道”隐患排查,填写《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排查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排查表》),建立《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隐患问题和整改责任清单》(见附件2,以下简称《两个清单》)。要统筹结合人防工程建设冷库排查整治、人防工程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整治、已进入人防审批程序但未建成入库人防工程项目排查整治、早期人防工程安全隐患治理等五大整治行动,对前期行动中已排查过的单位场所人防工程消防“生命通道”隐患问题,可以不重复排查,但必须跟踪督导检查,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三)加强行业领域排查核查。各级国防动员主管部门要组织开展本地区单位场所人防工程消防“生命通道”隐患排查整治,并建立《两个清单》。认真参加县(市、区)政府组织的联合抽查、督导核查。
(四)狠抓隐患问题整改闭环。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现场排查人员应当场反馈并依法督促整改。对难以推动整改的,各级国防动员主管部门积极会同消防、公安、城管等部门共同联动督促整改、联合惩戒。对构成重大火灾隐患或区域性隐患问题突出的,各级国防动员办积极报告当地人民政府挂牌督办。
(五)广泛开展宣传警示曝光。各级国防动员主管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普及消防“生命通道”安全管理常识,引导广大群众共同维护消防“生命通道”安全畅通,发动居民群众举报身边火灾隐患问题和违法行为。
(六)多方联动实施综合治理。各级国防动员主管部门要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24〕7号)、《江西省消防救援总队等部门关于建立消防“生命通道”联合管理机制的通知》(赣消〔2022〕120号)等有关文件职责分工,加强人防工程消防“生命通道”全链条、全过程管控,落实标识化、规范化管理。市办将人防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纳入市县年度高质量发展考核。
五、有关要求
(一)思想要高度重视。“生命通道”是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保障,“生命通道”不畅通造成群死群伤教学深刻。我们要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坚持预防为主,把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抓紧抓实。
(二)责任要层层压实。根据《江西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各级国防动员主管部门负责指导、检查和督促属地人民防空工程的消防安全工作。各级国防动员主管部门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负责指导检查督促人防工程使用管理单位落实打通“生命通道”主体责任。
(三)问题要全面排查。集中整治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是重点,发现问题是整治工作的基础,必须在排查问题上下功夫。各级国防动员办要加强督导检查,推动排查整治工作落实到位,要把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工作与人防工程建设管理结合起来,不定期的督促检查
(四)加强统计调度。县(市、区)国防动员办于2024年7月5日前将工作方案及有关部署情况、每季度末将阶段性进展情况和《全省打通人防工程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2025年11月30日前将工作总结和《两个清单》《统计表》报送市办工程科。
附件1
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排查表
附件2
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隐患问题和整改责任清单
附件3
全市打通人防工程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序号 |
人防工程名称 |
所属整治 范围 |
隐患问题 |
整改 责任单位 |
整改责任人 及联系方式 |
整改情况 |
填表说明: 2. “隐患问题”分四类:一是占用堵塞或封闭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二是在上述生命通道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或给电动自行车充电;三是在人防竖井及疏散通道堆放可燃杂物;四是其他隐患问题。 3. 各市国防动员办统计市本级及所辖县区的整改情况,后续每季度上报一次。 |
填报人: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