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10-11 11:01 来源:本网字体: [大 中 小]
-
信息类别:
-
文件编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19-10-11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19-137581
-
责任部门:
关联导读:

10月10日上午8:30,九江市人防办党组书记、主任李文豪带领相关负责人走进《党风政风热线》直播间。
听众:小区人防工程停车位收费是归哪里?是小区物业收费,还是人防办收费?
市人防办工程建设管理科科长刘发坤:收费是归开发商和物业,人防办是不收取任何停车费用的。
网友:如果买了人防车位,需要维权,应该怎么办理?
市人防办工程建设管理科科长刘发坤:现在我们九江城市居民小区内有很多地下车位,但有的是非人防,即普通地下室,有的是人防工程地下室。关于人防地下车位能否买卖问题,近年来,我们接到了很多这方面的咨询或投诉,业主与开发商的纠纷越来越多了,为加强管理,市政府办公厅2013年3月出台了《九江市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工程使用管理暂行规定》,其中第三条明确规定:依法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是国家强制要求配套建设的人防工程,属国防工程和社会公益设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买卖或者以长期出租使用权的名义变相买卖防空地下室;第六条进一步明确了“只允许短期租赁,每次租赁合同期不得超过5年”。简单地说:结合民用建筑依法修建的人防工程平时用于停车的停车位(俗称人防停车位),开发商不能卖,只能出租,且一次租期不超过5年,业主也不要买,否则相关权益得不到保障。如果市民发现自己购买了人防车库,需要维护权益,建议走法律程序。
网友:九江有一些地下商场,但是生意不是太好,会考虑夏天做成乘凉的公共场所吗?
人防工程维管中心主任汪勇:利用人防工程纳凉工作,两年来我们办领导高度重视,进行了专题部署。今年我们把梅绽坡人防工程进行改造维修,添置休息座椅,提供免费茶水、报纸、棋牌、电视等服务,向市民开放纳凉,并派专人在纳凉点上值班,为前来纳凉的百姓搞好服务,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反响,今后我们将继续以“服务社会、服务民生”为宗旨,将“人防纳凉”作为长期为民服务的一件实事来抓,加强组织,增加投入,完善设施,强化服务,确保安全,将好事办好,实事办实。至于网友说的商场改成乘凉的公共场所,暂时还不能够实行。
关联导读: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