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人民防空办公室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发布日期: 2019-01-29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务网站发展指导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要求,由九江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11日起至1231日止。

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2018年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及政府网站年度报表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赣府厅明〔2018181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江西省政务公开工作安排的通知》(赣府厅字〔201850号)要求,按照便民、高效的原则,重点总结完成任务及成效、工作中存在问题,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

(一)积极做好政务信息发布工作。我办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相应的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更好地向公众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民知情权和监督权。2018年度,我办门户网站统一发布信息208条,微博发布信息26条,微信发布信息39条,没有发布涉密信息以及虚假或不完整信息。

(二)推进人防重点领域工作公开。人防部门作为政府序列中唯一的按准军事化标准建设和受军政双重领导的政府部门,战备属性决定了工作保密要求相比其他机关更高。一年来,对能够公开的人防机构建设、行政收费、政府采购、行政许可、工程建设、组织指挥、信息化建设、防灾救灾、防护设备、服务承诺等方面的有关信息及时发布。

(三)落实政务信息公开相关制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设置专人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做到领导、机构、人员、经费四到位

二、不予公开信息情况

根据国家人防办《人民防空工作中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划分的规定》及本办部门职能,人防经费预算和决算及人防建设发展规划属于国家机密级事项,财政专项资金投资建设的人防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设计、施工、验收资料属国家秘密级事项,有关人防经费财政预决算和执行情况及人防工程项目审批、招投标及建设情况不对外公开。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1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8年,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有序推进,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问题有:一是群众对信息公开需求量逐年增加,缺乏及时的业务指导和相关法律的权威解读;二是信息公开队伍建设相对较弱,一定程度影响了信息公开工作。

针对困难和问题,下一步我办将严格按照上级管理部门的要求,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组织领导。指导督查落实岗位职责,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严格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对《条例》规定应该公开、能够公开的事项,要及时、全面、主动公开。继续加大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群众普遍关注的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力度,全面推进办事规定、程序、过程和结果公开,进一步提升工作透明度,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三是积极推进平台建设。充分发挥网站的主平台作用,拓宽政务信息发布与公众互动交流渠道,加强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

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PDF

九江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