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人防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19年,九江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忠实履行人民防空“战时防空、平时服务、应急支援”的使命任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及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文件要求,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市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全面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强化政策解读和平台建设要求,积极回应关切,扩大公众参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紧紧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立足人防实际,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为我市人防工作改革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
主要内容包括:组织领导情况、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载体建设情况、机制建设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工作改进措施等7个部分。
1、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及时调整人防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政府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分管领导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综合科负责组织协调全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关各科室和办直属机构按要求落实公开事项,市信息办提供技术支持。同时,各科室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科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具体落实信息公开内容和要求。
2、主动公开:九江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政府信息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着力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工作,主动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2019年底根据我市要求,把部门网站整体迁移进集约化智能门户平台,并对栏目进行了调整,着重加强了信息公开等栏目,明确信息公开责任科室,落实整改措施。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设置,及时更新人员变动及联系方式信息。全年发布政府信息120余条。
深入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围绕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关注的人防政策法规、权责清单、项目建设、财政预决算、人事信息、工程招投标等事项,制定工作方案,明确部门责任,落实公开内容,加强督促检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扎实开展。组织人事信息15条,政策法规栏目发布12 条。行政审批工程建设项目信息 60 条,有效地保障了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公开及运行。深入开展人防部门行政许可等行政权力事项清理。对保留的事项权力,逐个划分行政权力运行的责任事项、责任阶段、追责情形及依据,落实主体责任,规范职责权限,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和廉政风险点,建立廉政风险等级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监督。
4、依申请公开情况: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积极拓展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在市人防办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开设依申请公开栏目,按月编制和更新依申请公开目录,并在机关和行政服务中心窗口设立依申请公开现场受理点。明确工作分工,密切沟通协调,进一步优化和规范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项工作流程。注重加强与申请人的主动沟通,做到依申请公开办理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全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0件。
5、载体建设情况:按照九江市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部署,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查找和梳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切实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有效性和主动性。全面推行阳光执法,充分发挥科技信息化在人防行政执法中的重要作用,固化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项执法行为和操作流程,积极推进行政处罚“零裁量”。同时,借助互联网络公开政府审批结果,接受社会和上级部门监督,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针对性、时效性。
加强政策解读。发挥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主平台和主阵地作用,及时发布实时动态信息。通过门户网站“公告公示”、“主任信箱”、“留言咨询”等栏目开展网络问政,完善新闻发布会制度,及时对行政执法、人防易地费等热点和焦点问题作出回应。
加强舆情收集与回应。健全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发挥单位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作用,拓展在线互动交流,搭建政府与公众交流的通道。
2019年,办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有所增长。市人防办政府信息现场咨询3次,其中现场咨询数6人次,网上咨询数3人次,电话咨询数8人次。通过“主任信箱”、“留言咨询”等栏目回应咨询3次,有效地引导了舆情,回应了社会关切。
6、机制建设情况:完善主动公开、发布协调、监督检查、责任追究、公开举报投诉受理、保密审查和虚假信息澄清等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用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工作透明度,保障社会民众对人民防空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做好信息公开统计工作,注重统计结果运用,加强对各责任单位政府信息公开责任的考核。
加强业务学习和培训,参加九江市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举办的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专题讲座,拓展知识结构,增强应对与处置复杂情况的能力。加强对本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学习交流,通过走访调研等多种形式了解情况,帮助解决问题,指导信息公开工作。注重舆论宣传与引导,保持与新闻媒体互动合作。
7、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9年,市人防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引发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7 |
0 |
62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5 |
0 |
178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33 |
0 |
6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7 |
3248776.08元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 本 年 度 办 理 结 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1 |
0 |
1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有序推进,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问题有:一是有关责任科室工作人员政务信息公开意识有待提升,规范性文件公开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门户网站建设需继续优化完善,少数栏目不够及时更新。三是考核制度不够健全,对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缺乏考核标准和措施。
针对困难和问题,下一步我办将严格按照省和市要求,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结合人防部门工作实际,制定具体落实办法,细化任务措施,依申请公开工作,完善申请方式,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办理质量,推动人防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二是着力推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继续加强在行政权力运行、部门预算决算、公共资源配置、政府采购信息等方面的信息公开。三是加强信息公开渠道建设,强化九江市人防办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主渠道作用,整合网站信息资源,优化栏目设置,并加强内容和技术保障。四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加强政策解读和信息公开,强化舆论引导。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国家人防办和江西省人防办有关文件要求,人防建设管理规定、标准、规范、经费预决算、物资安排计划为秘密级国家秘密事项,按文件要求,2020年度人防财务预决算信息免予公开。
九江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0年1月14日